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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政風室

【非涉貪瀆不法之檢舉(陳情)案件】

檢舉(陳情)事項屬有關違法建物、勞資爭議、交通違規、農地非農用、服務態度等無涉公務員貪瀆不法等案件,請循本府市政信箱或撥打1999反映。有關交通違規者請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反映,有關桃園捷運者請向該公司旅客信箱或撥打客服專線03-286-8789反映 ,以利您的檢舉(陳情)正確分派案件,使您的意見受到即時回應及處置。


【涉及本處貪瀆不法檢舉(陳情)案件】

為使機關更廉潔,需要您我共同監督,如您發現本處員工,有下列不法情形或可疑之行為,請依下方資訊聯絡政風室,或依附件聯絡資訊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將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請您放心!

  1. 工程或其他採購案,疑似有廠商私下共謀圍標,或相關人員故意訂定不合理的條件,讓內定的廠商可以輕鬆得標。
  2. 工程或其他採購案在驗收時,相關人員對於偷工減料或不合格的項目放水,甚至共謀浮報工程款或數量來詐取公帑。
  3. 本處員工在辦理業務時,利用職務向民眾索取紅包或好處,或在收錢後提供違法的協助或包庇不法行為。
  4. 本處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私下與親戚或特定人士勾結,透過不當的方式讓他們獲取標案、補助款等不法利益。
  5. 本處員工利用職務上的機會,以偽造單據、製作假清冊等詐騙手法,詐領公款或將應屬於公家的財物佔為己有。
  6. 本處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有利害關係的廠商或民眾所贈送的禮品、現金,或接受不當的飲宴招待。
  7. 發現有人為了欺騙或特定目的,偽造證件、證明或申請書,續向本處或透過本處向他機關申請相關補助案件,甚至竄改真實公文的內容。
  8. 本處員工將依法應保密的採購資訊或民眾個人資料,非法洩漏予他人知悉。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政風室陳情檢舉管道

紙本陳情信箱330026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 
5F., No.10, Fajhih Rd., Taoyuan Dist., Taoyuan City 330026, Taiwan (R.O.C.)
檢舉信箱ethics@mail.tycg.gov.tw
檢舉專線03-3398275
傳真專線03-3322112

 

【檢舉人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桃園市受理檢舉之機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辦理。 


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

依據法務部訂定之「審核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如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附表標準給與獎金,獎金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