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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偵辦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技士陳○○等11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 發布單位:政風室

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具稽查權之公務員蔡○○、林○○、陳○○、許○○及鄭○○等5人,利用渠等具環保稽查及管理稽查雲端平台機密資料之權限,長期勾結經營環保顧問公司之前稽查員徐○○以洩漏稽查時間等機密事項向桃園地區環保業者收受現金、禮卷及加值後之悠遊卡等合計新臺幣101萬5,000元賄賂,悖職協助行賄之違規排放污水之業者得以及早知道稽查管制等訊息,且指導以事先停工、抽查前在取樣點灌清水等方式規避有效稽查。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等罪嫌將案關公務員5人、廠商6人共11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