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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體育園區滯洪池工程」預算符合市場行情,招標過程完全合法、透明

有關議員參選人今(22)日質疑「中壢體育園區滯洪池工程」招標相關事宜。新工處表示,中壢體育園區基地位於黃屋庄溪上游,為一併解決既有淹水問題,擬擴大基地滯洪池滯洪量設計,考量重新設計與審查期程恐延誤交地,爰分標進行採購,讓其餘區徵工程先行動工。因近年受疫情影響,導致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等情形,本案招標預算金額皆符合市場行情及經濟效益,並無台灣最貴滯洪池的情況,此外,本案採最有利標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招標過程均依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完全合法、透明,並沒有6名局處首長擔任評選委員的情況,請議員不要沒有查證,就隨便指控、任意抹黑。

新工處指出,本案主要配合正在開發中的「桃園市中壢運動公園區段徵收工程」,該區段徵收工程預計於112年竣工,為因應中壢體育園區及周邊黃屋庄溪部分河段排水需求,且避免開發區域淹水,因此辦理「中壢體育園區滯洪池工程」,以紓解當地黃屋庄區及其周邊排水之功能。本滯洪池工程滯洪量達7.69萬立方公尺,因滯洪池抽水站量體龐大,工程採地下RC結構興建並獨立執行施作,以提升當地排水及防災功能,工程預計於113年竣工。

新工處說明,本案滯洪池工程滯洪量達7.69萬立方公尺,滯洪池寬度約79公尺,長度約237公尺,開挖深度達11公尺,採地下筏式基礎結構抗浮建造。因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導致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等情形,招標預算金額皆符合市場行情及經濟效益,本案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最有利標決標,則是在符合投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中,評選履約能力最佳的廠商,而最有利標評選委員名單皆於採購網上公開,並無所稱6名局處首長之情事,且專家學者委員大於三分之一,符合採購法成立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本案過程皆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工程尚屬等標階段未決標,符合資格之廠商均可投標,請參選人不要任意臆測決標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