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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草漯市地重劃道路工程品質合格,民眾擅自挖掘已觸法,市府將依法開罰

有關議員參選人質疑草漯重劃區道路工程品質不佳一案,本府新工處表示,候選人為選舉譁眾取寵,未經主管機關會同,擅自破壞道路,危害人民安全。牛議員身為議員,理應了解監督市政,應會同機關辦理,竟隨候選人起舞,令人遺憾。新工處也指出,從候選人所鑽取之樣品看來,其直徑不符CNS規定,議員和參選人完全不知道瀝青鋪設的標準作業程序,擅自臆測,實不足取。

觀音草漯市地重劃工程於110年9月30日竣工,道路施工過程,均有歷次督導查核、材料檢試驗證明、鑽心取樣資料可供調閱查詢,內容除了厚度,也包括壓實度、黏滯度等,並經合格實驗室檢驗,查核甲等,也曾獲金質、金安獎肯定,新工處強調,查驗是否合格,需以實驗室判讀結果為準,而非民眾自行認定。

另外新工處也說,依「桃園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申辦道路挖掘之申請人,非管線機構不得為之。參選人未經許可擅自鑽心,已屬違法,本府將依法開罰(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代為回復原狀,其代履行所需費用由行為人負擔,並通知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