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府工用字第11401711222號。
主旨: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4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 本府辦理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用地取得,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4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
三、地點:桃園市政府地下二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四、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