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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本處全體員工應恪遵「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不得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財務或其他利益

  • 發布單位:政風室

農曆春節期間易生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請本處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定簽陳機關首長並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同仁踴躍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電子檔各乙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及「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