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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針對今日媒體報導《相似度逾九成 桃市海螺館爆抄襲》之說明

一、本工程委託設計規劃技術服案全程依照採購程序,於今(107)年1月30日進行評選作業,並於3月完成決標,目前業已與得標廠商完成簽約。

二、本案設計理念經戴小芹建築師說明,以海螺造型意象為設計發展,將客家海螺意象以及客家石塭作為設計主軸。戴建築師表示,吹海螺是海客文化的重要象徵,以海螺作為文化體驗館的主題,以海螺的外型為概念,擷取海螺優美而自然的曲線作為建築物的主要造型,優美的薄板輕輕的從地景中隆起,遠看就像是嵌在沙裡的海螺。在基地上可以看見許多嵌進沙裡的貝殼,以這樣的海客意象和低調的姿態呈現出與基地環境融為一體的地景樣貌。

三、依據本處與得標廠商簽定之契約內容,得標廠商需遵守相關著作權規定,且得標廠商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應自行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因此產生之一切費用。且對第三人發生智慧財產侵權行為致損害本府權益,本府得向得標廠商進行求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目前已要求建築師釐清相關著作權責任後依契約辦理。

四、經比對海螺館的側向立面圖,與媒體記載IG帳號「mik3yon」的東倫敦大學學生之設計圖,仍有不同之處,本案是否涉及侵害著作權情形,將再與建築師釐清,徜確有侵權行為,不排除依照採購法規定,撤銷或終止契約。